一、培训对象
全省爆破工程专业技术人员
一、学时要求
根据《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》、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25号)和省委《2019—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》(粤发〔2019〕16号),从2021年起,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,其中,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,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,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。
三、学习内容
根据民用爆炸物品专业技术领域的实际情况,广东爆破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法律法规文件:如新安全生产法等,旨在提高技术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和遵守。
2. 民爆安全管理:涉及爆破工程的安全管理、风险评估、应急预案等内容,以提高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。
3. 爆破工程技术:包括爆破器材与应用技术、爆破安全技术、拆除爆破的技术发展新阶段等,以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。
四、培训方式
为方便培训,更好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学矛盾,本次培训以网络培训形式开展。
注意事项
专业技术人员缴交费后,平台为学员开通学习账号(即用户名)和登陆密码,专业技术人员据此登陆学习。在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后,可从系统直接生成并打印记录学习内容的学习证明。学员自主直接申报至“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”(网址:http://gdrst.gdhrss.gov.cn/publicfiles/business/htmlfiles/jxjyglxt/index.html),经审核通过后,可生成并打印年度学习证明